委員獻言文化強國:莫用經濟定勢建設文化
江西師范大學文化研究所所長王東林委員
經濟發展,可以讓一個國家“富”起來;文化發展,才能讓一個國家真正地“強”起來。文化建設本質上是一項心靈工程,是一種生存方式的建構,是為國家、民族強心健骨。我們需要掌握文化發展的基本規律,不能“簡化”,也不能“簡單化”。
在推進文化建設的過程中,不能離開文化的核心理念,也就是古人常說的“道”;文以載道,教以傳道,政以行道,樂中寓教,僅著力于文化設施等硬件的建設、維護和文化產品的提供是不夠的。
文化核心理念的傳播,要講究“教化”的方式。古人擅用詩歌、韻文、聯語、故事、戲曲、繪畫、節慶、祭祀、人物范例等多種多樣的方式傳播文化觀念,推行“教化”,值得研究學習;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文化建設離不開制度和規范的設計建設,因為制度規范可以將抽象的價值理念轉化為具體的行為依據,讓文化觀念滲透到生活行為的每一個細節中。
文化教化是文化建設的中心內容之一,是家庭、學校、社會共有的功能和任務。“教化”在古代也叫“風化”。“風化”的規律之一是“上行下效”。一種文化的價值體系和觀念模式,如果沒有政府官員和文化精英的身體力行,率先垂范,就會因缺乏“風力”而難以達到“風化”效果,甚至有可能引發文化抵觸和文化危機。
我們要特別警惕這樣一種傾向:即以經濟建設的思維定勢和行為慣性,將文化建設簡化為“文化經濟建設”,片面地將發展“文化產業”放大成文化建設的核心任務,目標依然是GDP。“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和“文化強國”的內涵之一,是大幅提升國民的文化素質,塑造良好的民族和國家形象,進而形成強勁的文化創造力、文化吸引力、文化滲透力、文化影響力和文化的堅韌力。(記者靳曉燕采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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