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父母也是法律義務
近日,老人奚某步履蹣跚地來到黑龍江省方正林區基層法院,老人訴稱子女們對自己的關心一直不夠,導致自己的生活得不到保障,要求每名子女每月給付贍養費100元。
奚某今年83歲,共生育8個子女,2個兒子、6個女兒,8個子女都已成家另過。老人早年時喪夫,含辛茹苦地將8個子女撫養成人。如今,老人年紀大了,喪失了勞動能力,暫時與二女兒一起生活,其他子女對母親不管不問,老人只得靠政府發放的低保生活。
法院了解到老人8名子女在不同省、地區居住,主要是老人長子不盡贍養義務的實際情況后,驅車300里到吉林省榆樹市鄉下老人長子的住處,了解相關事實情況,然后將居住在不同地區的子女傳到法院進行調解,承辦法官向老人的子女講解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盡心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等。
經過法官的耐心調解,老人的長子首先承認了錯誤,認為自己的行為有違孝道這一傳統美德,更愧對自己母親的養育之恩,表示愿意將母親接到自己家中共同生活,如果母親住不習慣或不愿意在一起生活,自己愿意每月承擔贍養費200元,其他子女也紛紛表示愿意好好贍養母親,并達成協議,老人奚某也申請撤回起訴。
贍養老人,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每一名子女的法定義務。該案是典型的家庭糾紛,涉及的問題在社會,尤其是廣大農村具有普遍意義。
目前,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老人的贍養問題將大量出現。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使得老人老無所養、病無所醫,除了會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外,還會引發社會道德水平的倒退甚至滑坡。(記者 魏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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