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進嚴管”為民間慈善松綁
《廣州市募捐條例》將于5月1 日起實施。按照“寬進嚴管”以及“陽光募捐”的思路,《廣州市募捐條例》針對廣州市募捐工作中存在的“募捐工作成本高、多頭超募、諾而不捐、剩余財產處理難”等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將民辦非企業單位擴大為募捐主體,是一項在全國具有首創性的改革措施。 “寬進嚴管”、“陽光募捐”是公認可行的慈善管理思路,以地方條例的形式確立,難能可貴。尤其是將募捐主體從過往的官辦、企業放寬到“民辦非企業單位”,意味著降低慈善組織準入門檻,為民間慈善松綁,更具破冰意義。 和其他社會組織一樣,慈善組織也呈現“嚴進寬管”現象——申請難、審批難,一道道門檻將民間一些有心行善的人擋在門外,而一旦成功登陸之后,組織的運作又缺乏必要的、有效的監管,使得慈善活動長期處于粗放狀態,募捐到的款項、物資用在何處、效果如何,外人無從得知。 近幾天,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下屬的“仁愛基金”被媒體揭發向大型國企、老干局等單位捐贈劣質自行車,其程序、賬目、績效等簡直是一團亂麻。“郭美美事件”曾引起社會熱議,紅十字會也采取一系列應對措施,但是該發生的還是發生了。充分說明了“寬管”仍是目前慈善事業比較突出的問題。 我們可以看到,在廣州,每每一方有難,慈善組織或媒體發起愛心募捐活動,總能得到公眾的廣泛響應,困難很快就得以解決。這充分說明,廣州街坊是有愛心的,廣州慈善的土壤是肥沃的,只要適度松綁,讓民間慈善組織根植沃土,廣州的慈善事業必將有更大作為。慈善組織也當珍視機會,練好內功,百尺竿頭更進一步。(連海平) |
責任編輯: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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