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買房也要無犯罪前科,難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買房嗎?貴單位憑什么立定此項規定?”這是云南省鹽津縣普洱鎮派出所一位民警的點評。在為市民開具無犯罪前科證明時,他把這些話寫在了證明上。
從云南買房無犯罪前科證明,到西安救助流浪漢要開“無主”證明,近日,“奇葩證明”再次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
全國政協常委田嵐等專家學者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要求老百姓開“奇葩證明”,是部分地方政府部門在簡政放權的落實過程中“偏于被動”。
“懶官、庸官、不作為的官”是簡政放權的障礙
全國政協常委、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協副主席田嵐告訴記者,要求老百姓開“奇葩證明”,是出于政府部門官僚主義的慣性。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也認為,“懶官、庸官、不作為的官,是簡政放權的重要障礙。”
田嵐在7月10日參加了全國政協專題協商會。會上,政協委員們列舉了目前簡政放權遇到的現實煩惱,認為群眾對簡政放權的“獲得感”總體不強。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陳天祥研究基層治理多年。他表示:“現在簡政放權推進速度比較快,是值得肯定的。問題是,中央的主動推動力度比較大,而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在這一進程中顯得偏于被動、滯后。”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簡政放權”在地方政府層面還有很大的推進空間。
“即使取消了很多行政審批項目,也還有繼續放開的空間,政府、市場和社會還沒有劃清楚界限。”陳天祥認為,“其實企業最在意的不是審批與否,而是能不能順利批下來、審批標準是什么。無差別、公開透明是最重要的”。
“信息孤島”現象是“奇葩證明”的生存土壤
“奇葩證明”屢屢現身,原因何在?
多位受訪專家學者認為,政府部門現行體制造成的“信息孤島”現象,給這樣的證明提供了生存土壤。
田嵐指出,有的基層政府部門之間“互不買賬”,存在“橫向上不搭界、縱向上不溝通”的問題。
行政法專家、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恒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目前行政權力的行使,基本還是以部門為單位的。如果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可以共享,就可以免掉老百姓開‘奇葩證明’的麻煩。”
劉恒指出,信息共享尚未在基層政府部門中普及,不是因為缺乏技術手段,而是因為還沒有建立起協調機制。“政府的信息化工作的確是在推進,但是只在系統間,各部門之間橫向共享的機制并沒有建立。”
陳天祥也持這一觀點。2012年他就曾發表文章指出,我國的行政審批呈現碎片化,“一是審批事項多,二是審批部門分散”。條塊分割的審批體制造成了“信息孤島”現象,制約了審批效率的進一步提高,也增加了企業的交易成本。
劉恒坦言:“現在基層政府在簡政放權上做了很多工作,但改革的難度還是很大,畢竟問題已經積累多年。”
簡政放權應“上下合力”
如何讓群眾從簡政放權中真正得到便捷,不再被“奇葩證明”困擾?
竹立家認為,方法之一是要“減少辦事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在基層行政性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公權力部門的權力清單不清晰,就會產生自由裁量權太大的問題。工作人員心情好的時候給你辦,心情不好時就給你吃閉門羹。”竹立家說。
陳天祥認為,靠市場推動基層政府部門主動簡政放權。“如果辦證麻煩,誰來投資?企業最怕的就是經營成本高。要想吸引企業,政府就得建設良好的投資環境,簡化行政手續。如果政府部門能以為企業服務的方式來為老百姓服務,情況會有所改觀。”劉恒舉例說,在我國銀行業的“鐵飯碗”時代,柜臺服務經常“橫眉冷對”,但引入市場競爭之后,冷臉就慢慢變成了熱臉。
陳天祥認為廣東佛山試行的“聯合審批”改革效果不錯,“原來老百姓辦一個證需要跑幾個部門,現在成立了一個牽頭部門,這就減少了很多辦事環節”。
簡政放權,也并非“光放手就行”。
竹立家認為,簡政放權之后,政府還要加快監督體制的建立和完善,“辦事的老百姓本身就是監督人”。陳天祥也認為,還應鼓勵各級人大、政協、媒體等橫向的監督機構在簡政放權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未來的簡政放權改革應該上下合力,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都不可或缺。”劉恒認為,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給了地方更多立法權限,地方政府可以積累更多簡政放權的經驗,進一步推動頂層設計不斷完善。(中國青年報記者 李雅娟 莊慶鴻 實習生 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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