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應有“母愛空間”
近日,一幅地鐵里媽媽哺乳的照片引發公共討論。當眾哺乳,究竟是毫不可取的“原生態放肆舉止”還是毫無爭議的“母愛表達”?
母親有哺乳的權利,乘客有乘坐的權利。拋開照片上傳者的新聞倫理,哺乳權與乘坐權如何相安無事,并非不可探討的禁區。將心比心,孩子餓了啼哭不止,哪個母親不焦急?違反“公序良俗”并不成立。但批評者也不是絕對的蠻不講理。人貼人、肉貼肉的北京地鐵,轉頭都難,“非禮勿視”也沒有回旋余地,乘客的那點乘坐權利怎么保證?權利時代,流動社會,公共空間的權利交鋒此起彼伏,一時沒有最優解,也屬正常。但上綱上線的指責無助于問題的解決。
據報道,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與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正在發起“母愛10平方”的活動,推動所有公共場所和辦公場所為哺乳期的媽媽提供整潔、安全、私密的空間。然而目前加入“母愛10平方”的,還只有1580間母乳喂養室,而公共交通類只占了22家。我們樂見類似的探討能夠導向對哺乳期媽媽權益的關注,這也是文明、理性的公共對話孕育的過程。(何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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